为做好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 “推免生”)招生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校将推免生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校级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简称“校研招委会”)。
负责对学校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各学院推免生招生计划名额,制定学校研究生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综合考核各项工作,协调落实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校研招委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统筹管理推免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综合考核办法等文件制定,统一审核招生学院推免生招生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统一监督检查招生学院推免生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会同学校纪检处,加强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二)院级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简称“院研招委会”)。
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工作秘书组成。院研招委会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院研招委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学院《推免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考核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综合考核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行为规范。
2.负责召开综合考核组会议,对综合考核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综合考核人员在综合考核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3.负责综合考核的命题、测试和评分。审核综合考核考生的综合排名、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将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确定推免生待录取名单,经各学院研招委会组长、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各学院向考生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4.负责组织考生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
5.考生综合考核结束后,将考生评分记录等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对综合考核成绩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电子扫描,纸质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 5 年。
(三)院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简称“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由各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或纪委书记担任,人员不得与院研招委会人员重复。监督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学校纪检处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各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小组(简称“综合考核组”)
各学院按照随机原则确定综合考核组成员名单,综合考核组考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并需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综合考核组面试考官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若导师不够,可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参加,综合考核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组成员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二、基本原则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合理设计综合考核内容,坚决避免综合考核走过场。
(四)坚持客观科学评价。综合考核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招生学院每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在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严格综合考核、录取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六)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负责线上、线下审查推免生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一)推免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上需有学生信息和每学期注册情况)
(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四)《云南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五)《云南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查表》(附件2)
(六)《云南中医药大学推免生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材料审核打分
各招生学院对推免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打分。每位专家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最后以平均成绩核算材料审核成绩,按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一)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二)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三)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原则上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认定范围。
(四)高水平竞赛奖项:原则上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
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制定本学院材料审核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审核标准、流程、审核人员聘用办法及职责,争议受理等事项,科学、合理确定材料审核各项评价指标体系及量化评分标准。
五、系统上传材料
推免生在综合考核前,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上传相关材料)。各学院在推免生综合考核报到前应对以上审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及材料打分,并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
六、综合考核工作
综合考核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是录取推免生的重要和必要环节,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个部分。不同学院、不同学科要结合自身特点,自行选择考核方式、精心设计考核内容,做出更加科学的考核标准,确保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
(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查表》。
(2)学院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包括日常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日常英语主要考查推免生的英语基本听、说能力,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推免生专业英语知识。
3.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1)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推免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推免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推免生的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规范等情况。
(2)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推免生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及课程成绩;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本专业领域的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成绩权重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综合考核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综合考核总分的7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管理及要求
1.综合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现场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结束后,综合考核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各学院研招委会组长和监督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提交研究生处对综合考核成绩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电子扫描,纸质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综合考核组成员的遴选、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如面试时间要求、提问态度、政治立场要求等。
3.各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各类综合考核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以及“随机确定考生综合考核次序”“随机确定综合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综合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录,可追溯。强化安全保障,提前组织综合考核环节模拟演练,确保综合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七、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本年度推免生的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按一个批次进行。
1.各院研招委会根据推免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待录取推免生名单。
2.各院研招委会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综合考核合格,待录取;
(2)综合考核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不能按时毕业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院研招委会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发送待录取通知,并组织待录取推免生完成网上待录取确认工作。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点击确认待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各学院可根据考核结果排名顺序录取其他推免生。
(三)录取
各院研招委会将网上确认后的待录取名单向学校研究生招委会办公室报备,经校招委会对待录取名单进行总体审核认定后,由研究生处按相关规定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
八、工作纪律
(一)接收推免工作要在校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院要切实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实行学院交叉监督机制。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阶段的全程监督。
(三)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对学生作不负责任、违反规定的承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五)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各学院的《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后不能私自更改,特殊原因须经研究生处同意后才能更改,更改后须及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八)各学院要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九、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918241,0871-65918186
2.云南中医药大学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3.有关报考学科及专业的具体问题,请考生向各学院进行咨询。
序号 | 招生学院 | 联系电话 | 负责老师 |
1 | 基础医学院 | 0871-65952483 | 朱老师、解老师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0871-63184632 | 华老师 |
3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0871-65954491 | 陈老师 |
4 | 中药学院 | 0871-67496642 | 刘老师 |
5 | 民族医药学院 | 0871-67450197 | 李老师 |
6 | 护理学院 | 0871-65918223 | 袁老师 |
7 | 第三附属医院 | 0871-63125335 | 李老师、刘老师 |
附件:1.云南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云南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查表
3.云南中医药大学推免生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