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
现将我校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档案接收地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其他未尽事宜将在《云南中医学院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2017年6月下旬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中通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省外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往单位填“云南中医学院”;省内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本校党委组织部或县级以上党的组织部门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云南中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转往单位填“云南中医学院”。报到时,均由本人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报考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党委),二级学院党总支(党委)收齐学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后统一送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送学院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学生团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所在院校基层团委出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需填写“云南中医学院”;或者学生所在院系基层团委在团员证“转出组织关系团委盖章”处盖章。报到时学生团员均由本人直接将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者团员证交自己所报考的二级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在团员证“接收组织关系团委盖章”处盖章完成转入手续后统一保管,等到毕业时再提交研究生处统一归档。
三、户口迁移
(一)根据云政发〔2007〕1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凡参加国家统考,被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迁移户口到校的学生毕业后需全部迁出至工作单位或原籍。
(二)迁移户口到校的学生,需由原籍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内必须有身份证编码,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凡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为户口薄或迁移证的曾用名者,必须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更正后方可落户。
(三)凡迁移户口到学校的学生,户口变更为居民户,毕业迁出时也是居民户,如需保留农业户口的学生要慎迁。
(四)迁移证迁往地址请填:云南中医学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四、档案接收地址
档案寄送单位名称: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邮政编码:650500
收件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8186
备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云南中医学院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字样及学生姓名。
注意事项:请通过EMS方式寄送档案
研究生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