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放宽新生录取进入学校落户政策,凡参加国家统考,被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将户口迁回原籍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自购房屋内、就业单位等地址。
二、迁移户口到校的云南省外学生,提供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迁移证内必须有身份证号码,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迁移户口到校的云南省内学生,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原件,不需要户口迁移证。
三、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填写: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四、迁移户口到校的新生,入校后到学校保卫处登记信息后前往辖区派出所落户。户籍办理地址:雨花派出所户籍室 昆明市呈贡区元宝路广电苑小区智园3号门旁,咨询电话:0871-67461306。
保卫处
2026年6月